📄 公告原文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叙永县2026年拟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且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经费来源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等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过硬,道德品行良好,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且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已满,并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
5.本次选调要求的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7日(不含)。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除外)。
7.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名前请先拨打选调单位联系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7.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流(调)动情形。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笔试后的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具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实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9:00至2026年4月13日18:00。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选调岗位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选调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完成实名注册等操作(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叙永县2026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务必核实学历、专业、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若发生错漏影响报名由考生自行负责。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上传时请慎重选用。
4.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4月7日9:00至4月14日18:00。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公告明确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如因条件不符或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试选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试选调人选。
5.岗位调整。本次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2026年4月16日左右发布调减、取消岗位公告。
6.打印准考证、报名表。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4日24:00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报名表》1份(供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笔试由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4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时事、法律、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水平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及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布。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叙永县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分数>0)的平均分×60%。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此次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4月底在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适时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选调人数2倍的,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的考生均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首轮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http://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2.现场资格审查要求:现场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考生须持相关资料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报考须知》及后续公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凡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选调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察,不能确定为拟调人员。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考察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选调岗位人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开展考察工作(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成绩或面试资格、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零分或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我县事业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等)。
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体检组织及标准
根据考察情况,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对残疾类别相应体检项目或标准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选调单位及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递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调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有关手续。
本次从县外公开考试选调到我县的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其中报考我县乡镇岗位人员,在我县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叙永县纪委监委机关举报或申诉。
(二)为确保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开考试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本次选调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https://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并做好相应安排。凡因考生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具体详见附件1。
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622397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0-3190016;
监督举报电话:0830-6222045。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1.叙永县2026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同意报考意见
3.报考须知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附件1.叙永县2026年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同意报考意见.doc
附件3.报考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