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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乌镇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07 08:00 ~ 2026/04/12

📄 公告原文

浙江乌镇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桐乡市财政局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因公司发展、引进人才需要,现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在此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岗位10个,共招聘14人,包括公司业务副总经理1名,人事主管1名,法务专员1名,财务专员2名,融资专员2名,市场合作部副经理1名,市场合作部业务员3名,战略投资部副经理1名,投资运营岗1名,数据运维岗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浙江乌镇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人员性质为市场化聘用制用工。

二、报名条件

(一)作风正派、廉洁从业,吃苦耐劳、团队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

(二)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需求的学历;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五)无竞业禁止不得开展工作的情况;

(六)无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按需开展)、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8时至2026年4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登录桐乡市乌镇镇招聘系统(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60403121514),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逾期提交报名信息的将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岗位要求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与本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要求图像清晰、着装得体,不得上传翻拍照片。

(二)资格初审。乌镇镇对报名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报名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接受资格审核。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报名结果等所导致报名失败等情况,后果自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时,则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考人数直至取消招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以及录用资格。

(三)笔试。笔试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度、专业知识等方面能力。笔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试范围资格。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统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群众评价等方面的情况,并与相关部门联合政审。如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确实不适合或自愿放弃录用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笔试、面试任一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待遇按月度基本工资标准发放,暂不发放绩效奖金,待转正后一次性补发试用期间绩效奖金。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除填写报名表以外,还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个人参保证明、工作情况佐证材料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凡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考试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

(三)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等。

(四)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

(六)为保障本次招考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乌镇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573-89393909。

(七)其他具体事项由浙江乌镇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3-89393536。

浙江乌镇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1:浙江乌镇数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需求表docx_17752044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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