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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专职应急救援员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08 09:00 ~ 2026/04/17 17:30

📄 公告原文

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4月11日批准成立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现隶属于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全市森林防灭火、三防救援、地震救灾、生产安全事故等多灾种应急救援任务;对各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开展培训、演练等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同时,也是广东省应急救援抢险省级队伍。

支队营区坐落在交通便利的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江门市林科所内,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队伍装备精良,以“以水灭火”装备配置为主。现配有各类特种专业车辆、森林消防装备、水域救援装备、多场景无人机、应急通讯设备、个人防护装备等。营区内生活设施配套,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学习室、娱乐室、队员宿舍、饭堂和物资装备库、车库等,宿舍配有空调、洗衣机、无线网络等,并配备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健身室等。

欢迎优秀退役士兵和愿意为我市应急救援作贡献的优秀青年加入到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中来,我们将全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发展空间。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应急救援员

(二)招聘人数:5人

(三)基本条件

1.男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18至25周岁。退伍军人,具备一定森林消防、城市消防,以及无人机操作、特种装备操作等经验的,或持有准驾车型为B1、B2(含)以上驾驶证的可适当放宽报考年龄。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无犯罪记录和个人征信正常。

(四)岗位职责及要求

应急救援员需参加应急救援、抢险救灾、防灾减灾宣传等任务,日常参与专业体能训练、业务技能训练,并服从工作安排及调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受过党(团)、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个人征信有较严重的不良记录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其他不符合条件。基于应急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不予聘用。

二、岗位性质及工作地点

本公告招聘岗位均为合同制,聘用后与江门市应急救援和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在市应急救援支队驻地(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145号)

三、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市应急救援支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人员统一集中管理。工资待遇按市应急救援支队有关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单位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有节日费、带薪年假、商业保险等。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工作满一年,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1次。

四、报考流程

(一)报名

应聘人员于本文下方下载附件《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招聘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后发送至:jmyjjyhbzzx@jiangme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队员”)。

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时至2026年4月17日17时30分。

(二)资格初审

应聘者需要将下列报名材料寄送至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进行资格初审。(寄送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145号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资料寄送联系人:李文景,联系电话:15119275840)。

1.《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招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学历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证明复印件。

5.提供车辆驾驶、无人机操作、特种装备操作等证件及证明资料复印件一份(如果有)。

6.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蓝底一寸照片2张。

7.无犯罪证明一份(可进入政审后提供)。

8.个人征信查询报告。

(三)考试

市应急救援支队根据报名人员和资格初审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地点暂定在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驻地,具体以通知为准。

考试分为体能考核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

1.体能测试

体能考核内容包括:单个军人队列动作、单杠引体向上、3000米跑、俯卧撑。(非退役人员不考核单个军人队列动作),满分100分(按50%比例计入总分)

2.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应聘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入职动机,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组织能力以及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认识和体会。面试满分50分(按100%比例计入总分)。

(四)体检及考察

市应急救援支队在考试总成绩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拟聘用人员入职手续,并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入职应急救援员需参加集中训练,并服从市应急救援支队的岗位安排。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年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国外学历认证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公布首日。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应聘人员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体能测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聘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根据岗位需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无符合候选资格人员,该岗位空缺名额将纳入到下一轮招聘计划中。

1.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聘用的;

2.报考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

3.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聘用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七)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监督管理

江门市应急救援和保障中心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严禁招聘中存在不廉不公、接受吃请等行为。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东路9号(三楼),监督电话:0750-3279629。

特此公告。

附件: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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