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结合区域发展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需求,着力储备优秀年轻干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启动202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机关事业单位人才10名。具体引才岗位、专业等要求见《让胡路区202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服从引进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2026年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不包含尚在服务期(协议期)内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
2.学历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3.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8年4月3日以前出生。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人员使用相应学历报名时,实际年龄应符合该学历的年龄要求)。
4.学历、学位证书取得要求。能够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历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报名所使用的专业与学历必须一致。2026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2026年博士毕业生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引进录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年龄未满18周岁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内)。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人员被事业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9.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存在岗位回避情形的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同步开展资格审查。报名系统网址:http://111.42.4.246:6490/rhlzzb。报考人员可在2026年4月7日8:30开始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报名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二)能力测评。原则上不设置开考比例,以结构化面试为主,视报名情况加设面谈或笔试。面谈或笔试结束后,按照不高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排名、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并现场公布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如有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以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工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进入考核与体检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具体能力测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三)考核与体检。对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审报考资格。体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
(四)递补原则。如加设面谈或笔试,面谈或笔试进入面试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谈排名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与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拟引进人才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并办理手续。对通过考核与体检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为引进人才办理相关手续。
四、引进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出让胡路区。
五、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2.考生应诚信报名,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引才各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引进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产生违约情形的,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让胡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和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引才任何环节的,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本公告由让胡路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6358697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附件:
1.让胡路区202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
2.让胡路区202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3.报名须知
4.考生诚信承诺书
5.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6.引进范围高校Ⅰ、Ⅱ名单
中共让胡路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