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留置看护勤务男辅警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91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5.五官端正,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双侧矫正视力均达到5.0,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
6.报考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体能素质;
9.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法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其他按照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省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步骤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4月9日(8:30—12:00,15:00—17:30);
(2)报名地址:樟树市人才发展公司(樟树市杏佛路61号樟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楼)。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3)报名时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请下载附件填写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中等职业信息网或学信网打印的学历查询材料一份;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人民银行出具的近期《个人信用报告》1份;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6)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9:00—12:00,笔试地点设在樟树市区,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考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A)类》和《综合应用能力(A)类》两科,满分各100分,总分2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考试内容:重点考查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三)体能测评及心理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2026年4月11日14:30)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能测试内容及方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个项目;每个项目各100分,共400分。考试成绩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表》进行评分。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所有考生体能测试结束后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2×50%)+(体能测试成绩÷4×50%)的合成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末位出现同分情况,同分人员一并入围;比例不足时,均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通过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人员进入后续面试环节。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面试后,考生按(笔试和体能测定的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依次按本公告优先招聘人员条件符合情形、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3.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1.入围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
2.因体检、考察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缺额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薪酬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聘用辅警在试用期间内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此次招聘的公告、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告或名单信息将通过“樟树发布”公众号发布。后续请注意关注报名网站公告,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08:30—12:00,15:00—17:3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邹杰华18279554479。
(二)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均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参与现场程序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6年3月31日。
(七)以上环节实施时,如因工作实际需要调整的,另行公告。
六、本招聘公告由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樟树市公开招聘留置看护勤务辅警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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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