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切实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精神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巴中市市级公立医院员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员额制管理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明确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有学历、经历、年龄等造假情形的;
9.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4月10日(4个工作日09:00—17:00)。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巴中市经济开发区青松路6号)C栋二楼办公室。
2.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按公告要求持本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需要提供的各类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计算等时间截至2026年4月10日。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需下载《报名表》,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2张;
(2)学历证书(含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本人签字捺印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及要求报名、报名材料模糊或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报名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并自行留意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关注后续相关通知信息。因报考人员个人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公告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报名时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信息为验证依据。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且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考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高于15:1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15:1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相应调减招聘名额,相关公告在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一)笔试
1.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5:1的笔试时间定于2026年4月19日,报考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领取《笔试通知书》。
2.笔试科目:《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等有关事宜将于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筛选,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二)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15:1的,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人员。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带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4月26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本次面试划定80分为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总成绩: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与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成绩分数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加试公告在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另行发布。
四、体检、复检及递补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到市内三级乙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含复检)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向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分差在2分内且面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4.体检时间在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并完成体检、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考生在公示前自动放弃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再次递补考察,仅递补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员额制管理,与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现行员额制管理人员管理规定执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考生纪律要求
(一)考生应按要求将通讯工具集中管理,严禁考生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室,一经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候考室或考室,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禁止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请报考人员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及交通线路,合理规划考试当天行程,尽量提前到达指定地点,未按医院要求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工作人员纪律要求
(一)凡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的有关工作,实行完全回避。
(二)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
(三)考试期间,应遵守封闭规定,将通讯工具集中管理,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坚持不会客、不处理其他事务。
(四)对违反者将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情况或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事项等公告,均在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通信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授权任何个人或机构发布有关信息,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警惕虚假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本次招考相关信息以巴中市民政局、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本公告由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27-3299682(医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27-5260751(巴中市民政局机关纪委)
巴中市精神康复医院(巴中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