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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13 ~ 2026/04/17

📄 公告原文

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是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为充实学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学校公开招聘1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8个岗位共18人,具体岗位情况及要求见附件1《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表》条件人员。

东莞市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员或参加我市教师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已进入拟聘范围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及其他条件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4月17日。

2. 提交应聘资料: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资料,按资料(1)至(7)顺序扫描后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dgskfsyxx@163.com,邮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

应聘资料包括: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6)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合同及社保证明,如合同没有明确从事相关岗位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 报考要求:

(1)报考材料须真实有效。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首日。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资格须与岗位要求相符。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均不视为具有资格;

(3)每人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出现一人报多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4)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5)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学校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学校在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1. 笔试

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不达该比例的,按照笔试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2. 资格复审

学校在正式面试前组织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3. 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确定排名。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和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并根据新入职教职工背景审查需要增加检查项目。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配合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1个月内(从公示期结束之日起计算)未办理完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为避免影响招聘单位审查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 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 应聘人员在考核、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 有违法犯罪记录;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或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

6. 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或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记录的;

7. 近两年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存在违纪行为的;

8. 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的;

9. 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10.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 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12. 属于本公告报考条件中不得报名情形的;

13.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方老师

联系电话:0769-26620101

附件:附件1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东莞市康复实验学校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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