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和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民发〔2019〕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5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详见《济宁市兖州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应为兖州区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7日)。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2026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于2026年4月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5.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6年4月7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8.有就业单位的,经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9.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10.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及条件选择报考岗位,且只能选择一个。
(二)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录(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招录(聘)的人员;
7.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被定为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一)招聘简章发布
招聘简章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9:00-4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4月13日12:00-4月20日16:00;
报名网站: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zhou.gov.cn)
2.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首次登录先注册,然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获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获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附件2)扫描件;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同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填报完毕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当应聘人员在提交的审核信息被驳回后,可根据驳回原因编辑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19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和修改报名信息。如在报名时间截止后被驳回的,补充材料时间可延长至4月20日12:00。到时未提交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网上初审
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同步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注意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其他
聘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聘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核减和取消聘用计划情况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取消聘用计划岗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信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四、笔试
(一)笔试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4月13日12:00—4月21日16:00
缴费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不予退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后,请于2026年4月23日9:00—4月2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6年4月26日9:00—11:00
(三)笔试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详见准考证)。
2.笔试考试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等,满分100分。
3.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者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者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者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7分。持有两种以上资格证书人员,按最高分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以上资格需在2026年4月7日前取得。
4.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加分情况和加分后的最终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简章发布网站公布为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由本人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料审核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打印)、《诚信承诺书》(附件4)、笔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自行打印);
4.报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交《党员身份证明》(附件2);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
6.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户口簿索引页,户口簿个人页);
7.在笔试环节符合加分情况的须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携带与报名系统上传的同底版2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4张(严禁PS修图);
9.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10.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网上缴费
缴费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不予退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四)面试通知书
缴费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五)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面向社会公开公布。按照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是否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参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关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安排到社区相应岗位工作,合同期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合同到期后,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需向区委社会工作部说明相关情况,经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同意后,由相关街道办事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济宁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民发〔2019〕37号)规定落实,如遇政策文件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九、补充聘用
对于招聘期间出现人选空缺的岗位,将面向参加了2026年度济宁市兖州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面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统一进行补充聘用。补充聘用公告、岗位及相关事宜,将通过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十、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从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填报信息务必真实有效,经审核不合格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5.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归济宁市兖州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537-3410667(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网上报考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7-2277166
附件:1.济宁市兖州区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汇总表.docx
2.党员身份证明.docx
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4.诚信承诺书.docx
济宁市兖州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
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