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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皮县公安局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13 09:00 ~ 2026/04/17 17:00

📄 公告原文

南皮县公安局

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招录警务辅助岗位劳务派遣制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南皮县公安局、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工作人员20名。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做到“四公开”,即招录人数公开、招录办法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录结果公开。

二、招录范围、名额、工作岗位和条件

(一)招录名额、范围和工作岗位

岗位名称人数性别学历专业年龄备注
警务 辅助20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能查到学历信息)不限18周岁至30周岁(1995年4月14日至2008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二)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现实表现和政治素质良好;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限沧州区域内户籍;

4.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肢体残疾、无口吃,无重听、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色盲及色弱、无传染性疾病,单侧矫正视力4.8(含)以上;身高达到170厘米(含)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学历、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4月13日。需用到工作经历条件时,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和《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招录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录全过程,发现与招录职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的考试。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上午9:00至4月17日下午17:00。

3.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215:85/(南皮县事业单位招聘网)。

4.报名费:145元。

5.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4月18日17:00。

(二)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录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进入面试人员在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支付报名费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8)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http://110.249.194.215:85/),按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加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三项全合格者进入笔试。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4×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试标准详见附表(附件)。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录人数。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招录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岗位招录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根据报考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录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自行打印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报考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时间5分钟。

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3)面试组织及评分。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5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围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分数平均后为该考生最后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1、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名次排列: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末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依次按公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在此后的公示、体检、政治审查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公示

对确定公开招录的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将被取消录用资格。在报考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体检时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在报考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组织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审批录用程序。如有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在报考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审批录用

1、已确定的合格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均为三年(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续订或终止。

2、福利待遇:执行月岗位固定工资(标准为南皮县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相应调整),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住房公积金)。

九、递补原则

本次招录完成后考试总成绩自公示期结束后,总成绩保留18个月。在此期间,公安局如有辞职辞退的警务辅助人员,可在本次招录未录用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按程序组织体检、政审后录用。期间,如果再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保留有效期结束。

十、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假借招录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录各环节相关通知等事宜均在指定官方媒体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配合完成招录环节相关工作的,未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生必须对自己报名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履行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南皮县公安局、南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6年4月8日

附件: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项目标准
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2次)≤13″1
1000米跑(测试不超过1次)≤4′25″
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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