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宁波市第九医院因发展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残疾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和职业素养;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
(五)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招聘范围 |
| 辅助岗位 (门诊、健康管理中心、供应室、超声医学科、财务科,根据残疾人招聘情况调整) | 5 | 初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及文字处理,具有医疗相关专业技能或具有财务、会计、计算机、经济管理等专业优先。 | 浙江省户籍 |
| 盲人推拿 | 2 | 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有岗位相关技能证书。 |
二、招聘专业、范围、对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核;3.考试(面试);4.体检;5.公示;6.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4月2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波市第九医院5号楼4+1楼人事科(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
联系人:邵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4-56803987。
3.所需资料: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佐证资料,近期一寸照1张,并随带《宁波市第九医院公开招聘派遣制残疾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核: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聘用办法:资格审核合格后,经考试(面试)、体检、公示,择优录用。
四、其他
1.组织健康体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单位派遣制工作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市第九医院微信订阅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本公告由宁波市第九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宁波市第九医院派遣制残疾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市第九医院
2026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