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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开始报名!隆昌这家单位公开招聘——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10 08:30 ~ 2026/04/16 18:00

📄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总工会关于确定2026年四川省工会社会工作者增配计划的通知》《隆昌市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隆昌市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会社会工作者(编外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地点

1名,乡镇基层工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4月7日-2008年4月7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军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相关公告在“隆昌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6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隆昌市总工会4楼综合股办公室(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隆桥路174号)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隆昌工会”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隆昌市总工会2026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详见附件),在报名表上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2寸证件照片,前往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报考者现场报名时,隆昌市总工会组织人员根据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对报考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隆昌市总工会2026年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报名表》(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有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评审、考试的文件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后退还原件,所交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5)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近期征信报告各1份。

(6)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2寸证件照片1张。

(7)其它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报名现场或电话通知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两项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名。考试总成绩按照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素养、行政能力综合知识、适岗能力等。笔试和面试地点、时间由市总工会另行通知。按照相关要求,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笔试和面试成绩在“隆昌工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由市总工会按1:1比例,依据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报考者自行承担。

2.体检由市总工会组织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总工会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考察

考察由市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隆昌市总工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隆昌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总工会与拟聘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1个月。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隆昌市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和纪律规定,全过程接受隆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报考人员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名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无法联系,取消应聘资格。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三)本公告由隆昌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2-3903001;监督电话:13541618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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