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5〕43号)相关规定和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公司下设两家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人才中介、人力资源开发等。公司建立了规范而系统的管理体系,依托专业的服务和“客户优先”的精神发展各项业务,客户主要集中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医疗、生产制造、电力等行业和领域。
单位地址:临海市河阳路319号人防大楼。
二、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按岗位进行招考。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的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临海人才网(www.lhrc.com.cn)、临海人才网(微信公众号)查询;临海人才网、临海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为后续发布相关信息的指定发布平台。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条件,具体以《2026年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二)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上述招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⑥被列入征信黑名单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首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学位认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劳动合同(派遣合同)和浙里办打印的纸质社保证明】。
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报考人员须对自己
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址: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临
海市大洋街道河阳路319号人防大楼18楼1821室)
联系电话:0576-851590270576-85157289
4、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报考人员报名后,由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未达规定开考比例,将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指定发布平台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1)笔试科目:《财务专业知识》。
《财务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9:00—11:00;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6年5月14日-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临海市大洋街道河阳路319号人防大楼18楼1821室。
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2.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面试
本次招聘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计算(各占50%)。若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待遇
按照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考关于年龄、证书(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至2026年4月20日,按周年计算。
2.户籍要求:限台州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6年4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6年4月2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年龄条件要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5.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进人员与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公告具体事宜由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1:2026年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doc
附件2:2026年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doc
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