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实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工作力量,优化岗位服务效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招聘信息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1.年龄要求:18—35周岁,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
3.专业技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等),具备公文处理、文件收发、撰写工作信息简报等日常办公事务处理能力;
4.基本要求:工作细致严谨、沟通协调能力强,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岗位职责:协助办公室处理日常办公事务、文件管理、撰写信息简报等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
1.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5.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的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7.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三、招聘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健康状况;
4.学历符合用人单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并需在劳动年龄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网络报名等其他形式);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4日(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桑珠孜区黑龙江中路22号);
4.报名材料:《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1;个人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符合招聘对象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低保证、失业登记证、退伍证等)。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失业证明(或相关安置资格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岗位适配度、沟通表达能力、职业素养等相关情况;
3.逾期未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录用
1.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公告栏及相关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将认真核实处理;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薪资待遇及保障
(一)工资待遇: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统一工资标准执行,按时足额发放;
(二)社会保险: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承担部分按规定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其他福利: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福利待遇,严格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日喀则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2-8954767、13398025525(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附件: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xls
日喀则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