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福州交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作为福州市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主体,公司获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科技小巨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成功加入海峡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版培育层,是福州市新能源充换电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福州市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单位。公司以智慧能源充电业务为基础,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积极培育协同发展的能源创新业务,近来围绕上市目标,不断加大新能源产业投资规模,形成集充电、光伏储能、微电网、节能减排、电力交易、智慧能源于一体的新能源产业链。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人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式合同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以事择人,确保实现人岗匹配、人事相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业创新激情和职业道德素养。
3.思想解放,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4.政治表现良好,个人无不良信用及犯罪记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附件)。
(二)不符合条件的主要情形
受党纪、政务、刑事处分的;因违规违纪违法事实,受有关机关或所在单位处分、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在福州人事人才网、福建就业网公开发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通过线上网申报名
扫描二维码报名:

网申流程:复制链接至网页打开(或者扫描二维码进入移动端——PC端点击“在线报名”(移动端点击“岗位”)——选择所意向的岗位——点击“报名”——点击“立即登录”——填写报名表——点击“信息确认”提交)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4月22日下午18点。
3.报名材料:
①填写网申报名表;
②上传身份证原件拍照或扫描件;
③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拍照或扫描件以及学信网的学历验证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验证信息(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④岗位要求的相关经验/年限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离职/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格及职称证书拍照或扫描件一并上传至附件。
⑤其他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第三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进行,针对考生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评级确定进入笔试名单,通过资格审核后按照岗位招聘方式进行后续流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发现报名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
①笔试:笔试按照最终资格审核通过人选数量决定是否开考,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符合1:3的则进行笔试,比例少于1:3的,延期开考;笔试形式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
达到笔试开考条件的,如因现场缺考等原因致使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开考要求的,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但如因现场缺考等原因仅1:1进行笔试的,设定笔试合格线70分,笔试达到合格线的方可进入面试。若该岗位招考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5的,则按照1:5的比例取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入面试环节。
②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包含综合素质、专业素质,评分维度主要有:综合分析能力、决策能力、工作责任感、沟通协调等。若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则递延笔试成绩下一位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予以淘汰。
③结果运用:成绩按照面试最终成绩从高至低排列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背景调查
由第三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对拟录用人员开展背景调查工作。调查中如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信息造假、工作简历不实、个人道德品质有不良记录、在原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济、劳动纠纷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及公示
对通过上述环节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福州人事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并同步开展入职前体检,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由公司办公室办理后续手续。
(七)报到
被录用人员报到后,需填写人员履历表,并向公司办公室提供学历复印件、学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单位离职证明等材料;有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提供材料若有虚假,一经发现,情节严重者,用人单位有权辞退。
(八)其他事项
①报名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②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③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可能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联系报考者,通知有关事项、核实相关情况,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并关闭号码拦截功能。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自行承担责任。
④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恕不退还,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
⑤简历通过者及进入到下一轮笔试、面试者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91-38300800-81091、17859188297俞老师(正常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