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与工伤经办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名。安排至区经济发展部从事人力社保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相关工作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载明岗位名称的劳动合同、在职证明、离职证明或其他可佐证相关工作经验的材料。如无法提供上述佐证材料,可使用工作经验证明模板(详见附件1)。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证书为准,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证书或完成学历认证;
(五)专业能力符合岗位工作要求,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医学专业优先;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七)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够高效完成岗位要求的各项工作,并确保工作质量;
(八)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6.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有其他规定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线下报名形式,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嘉兴市经英人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文旅分公司公开招聘劳动保障与工伤经办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若学历放宽至大专需提供)等资料原件、复印件材料一同提供。
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4月25-26日(8:30-11:30,13:30-17:00)
报名与资格审核地点: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嘉兴经开区分市场(嘉兴市德安路55号中德邻里中心一楼)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材料可由本人提交,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委托他人提交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审核人员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场出具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进入后续环节,审核不合格者不可进入后续环节。
(二)技能测评、面试
技能测评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学习潜力、岗位适配基础及基础业务辅助能力,技能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人选。
若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岗位报名人数大于20人,需进行技能测评。
按技能测评合格人数从高到低确定前18名入围面试。若合格人数不足18人,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确保面试比例不低于1:2(向上取整)。
面试主要为情景模拟,情景模拟将围绕岗位核心工作设置场景,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面对实际工作问题的处置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岗位适配度,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及考察人选。
技能测评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若开展了技能测评,按“总成绩=技能测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若未开展技能测评,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最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最终核定的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嘉兴市经英人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文旅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技能测评、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经英人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文旅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9991784(工作日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