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一)公共服务办公室政府聘员1名;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环保中队)政府聘员1名;
(三)综合事务中心政府聘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5.能接受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公共服务办公室政府聘员1名(会计代理岗)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等财务类专业;
(4)报考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5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职称;
(6)须有3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能够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做账,完成会计核算等工作;
(7)优先考虑具备财会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做账的人员。
2.综合行政执法队(环保中队)政府聘员1名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在基层环保部门、街镇、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2年以上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5日后出生),若具有生态环境工程专业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因工作需要,本岗位外勤时间较多,需适应突发事件夜间加班、应急值班等;
(5)同等条件下持有生态环境领域职称者优先考虑。
3.综合事务中心政府聘员2名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1年4月15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网格工作;
(3)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社会组织能力,有较强的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
(4)熟练电脑打字、文本编辑、电子表格制作、网络应用、邮件收发等电脑操作;
(5)能接受周末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错峰时工作等弹性上班制度,热爱本职工作;
(6)黄埔区户籍人员,广州市户籍且在黄埔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或持有本区办理且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至4月20日(工作日时间9:30-11:30,14:30-17:30),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相应岗位科室报名。
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82982367,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综合服务大楼三楼311室;
综合行政执法队(环保中队):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32144659,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综合服务大楼六楼603室;
综合事务中心:联系人:赖女士,联系电话:32981873,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综合服务大楼二楼202室。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办事处政府聘员报名表》附件(需在报名表粘贴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3)毕业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4)学信网验证报告复印件;
(5)按报考携带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二)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50分。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满分5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公示与录用
1.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排列,总成绩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名称、姓名、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没有收到异议的,确定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间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况,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补录。
考生成绩自总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期间当街道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录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离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本次招聘中依次递补或补聘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五、工资待遇
聘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笔试、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因考生本人未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不到1:3比例,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减少招聘职位。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永和街道办事处政府聘员报名表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永和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