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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20 08:30 ~ 2026/04/24 18:00

📄 公告原文

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司法厅《关于探索建设司法协理员制度》《关于建立临沧市司法协理员制度的通知》(临司联发〔2024〕4号),永德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司法协理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性质

本次共招聘司法协理员13名,工作岗位在永德县各乡镇司法所,从事司法所业务工作;由永德县司法局招聘分配工作,司法协理员纳入永德县编外人员管理。具体岗位如下:

1.永德县司法局德党司法所司法协理员2名(男性1名,女性1名);

2.永德县司法局永康司法所司法协理员2名(男性1名,女性1名);

3.永德县司法局小勐统司法所司法协理员2名(男性1名,女性1名);

4.永德县司法局勐板司法所司法协理员1名(男女不限);

5.永德县司法局大山司法所司法协理员1名(男女不限);

6.永德县司法局班卡司法所司法协理员1名(男女不限);

7.永德县司法局崇岗司法所司法协理员1名(男女不限);

8.永德县司法局大雪山司法所司法协理员1名(男女不限);

9.永德县司法局亚练司法所司法协理员1名(男女不限);

10.永德县司法局乌木龙司法所司法协理员1名(男女不限)。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司法协理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永德县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四、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永德县户籍的优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16日至2008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7.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

8.具备工作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下列人员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

2.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3.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4.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5.户籍地在所报考的乡镇司法所所在(乡)镇人员;

6.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7.在县级政法各部门担任过辅助人员的人员;

8.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司法协理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的;

3.曾从事司法行政机关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现役军人及仍在职公职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或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至4月24日(8:30-12:00,14:30-18:00),4月27日至4月28日(8:3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永德县司法局办公楼三楼政治工作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现场如实填写《永德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原始学历及最高学历)及学位证,在未能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的情况下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优先聘用情形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彩色免冠1寸近照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永德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考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并按照通知要求准时抵达考场。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知识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永德微普法”公众号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将在“永德微普法”公众号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1:2的比例以1:1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如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计划引进招聘人数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综合成绩出现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着胜出;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着胜出;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以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成绩高着胜出。综合成绩将在“永德微普法”公众号公布。

(六)政审

政审工作由招聘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审查不合格或者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由永德县司法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环节中,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永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永德微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为400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申请书);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社局、县政协、人大代表指导监督下完成,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永德县司法局所有。

(五)咨询单位:永德县司法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883-5211306。

附件:1.永德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2.诚信报考承诺书

永德县司法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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