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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6学年“专曙优师”教育人才(第二批)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17 17:00 ~ 2026/04/29 17:00

📄 公告原文

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海曙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曙优师”教育人才(第二批)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范围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专曙优师”教育人才(第二批)共52名。其中中小学教师46名,学前教育教师3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青少年宫教师2名。具体分为三类岗位:

第一类岗位:初中语文3名、初中数学4名、初中英语①6名、初中科学①6名、初中历史2名、初中地理2名、初中道德与法治2名、义务段心理3名、特殊教育1名、义务段语文①2名、义务段数学①1名、初中英语②2名、初中科学②1名、义务段语文②4名、义务段数学②1名。

第二类岗位:初中信息技术1名、义务段体育2名、义务段体育(足球方向)1名、义务段美术2名、义务段音乐1名、学前教育3名。

第三类岗位: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教师2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三大类(详见附件1),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有志于从事教育工作,专业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要求(附件1);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附件2);

6.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以上涉及到的年龄、相关证书、奖项、荣誉等取得的时间均截至2026年4月17日(含)。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

2026年4月17日17:00-2026年4月29日17:00。应聘人员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第一类岗位和第二类岗位不可兼报,报考第三类岗位的人员可以兼报第一类或第二类岗位。同一类岗位中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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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确认

时间:2026年5月8日(周五)9:00—14:00。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宁波市海曙区丰柏街21号)。

(1)应聘人员按“现场确认材料清单”(附件4)规定,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可以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3)现场确认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现场确认后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

(4)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第一类岗位: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①、初中科学①、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道德与法治、义务段心理、特殊教育、义务段语文①、义务段数学①、初中英语②、初中科学②、义务段语文②、义务段数学②。

第三类岗位:宁波市海曙区青少年宫教师。

1.考试形式

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2.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笔试满分100分,以本次招聘参加同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见附件1)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作为标准,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以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予以淘汰。

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如有核减,则以核减后的岗位指标数为准)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公布。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7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签约对象。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第二类岗位:初中信息技术、义务段体育、义务段体育(足球方向)、义务段美术、义务段音乐、学前教育。

1.考试形式

考试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部分。

2.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笔试满分100分,以本次招聘参加同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见附件1)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作为标准,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以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者予以淘汰。

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如有核减,则以核减后的岗位指标数为准)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如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公布。

3.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内容。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此环节测试对象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足7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对因放弃或规定时间迟到所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5.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为签约对象。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三)签约

拟定于面试结束后,签约对象与海曙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聘人员还须参加下一步的体检和考察。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自动解除。

(四)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最新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海曙区教育局递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办理聘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不能按规定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认证书)(含境外),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截至2026年4月17日(含),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普通高校(含境外)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四)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试用期内)人员报考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在参加现场确认前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有效书面证明。海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五)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义务段岗位应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签约学校至少工作满5年。

(六)由于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614/index.html)

咨询电话:0574-87070376;0574-87328053;0574-87195724

监督电话:0574-89188139(海曙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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