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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云南省202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发布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20 09:00 ~ 2026/04/2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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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2026/05/26 09:00 ~ 2026/05/30 21:00

✏️

笔试时间

2026/05/30 09:00 ~ 2026/05/30 11:00

📄 公告原文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4月20日09:00至4月24日18:00)。

报名网址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正面电子证件彩色照片(须使用报名系统照片处理软件处理)→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后,不能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为减少考试资源浪费,不能按时参加笔试人员请审慎报考。

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考试,在有招募计划的州(市)设置笔试考区,按照“报哪里到哪里考”的原则,报考人员到报考岗位所在的州(市)考区考点参加考试。

2.审核报名资格。4月20日09:00至4月25日18:00完成审核。

报名期间,资格审核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12:00前提出资格审核意见。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在招募考试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招募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招募录用资格。

请各报考人员尽量不要在报名最后一天(4月24日)扎堆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确定有效招募岗位(4月29日09:00至16:00)。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募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的为有效岗位;未达到3∶1的将根据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相应裁减招募人数,裁减1次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岗位招募。有效招募岗位公告将于4月29日公布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三支一扶”计划专栏。

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允许改报岗位时段(4月30日09:00至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4月30日18:00前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将不能再次报名。

4.打印准考证(5月26日09:00至5月30日09:00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5月30日09:00至11:00)。笔试全省统一命题,一套试卷,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擦,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查询笔试成绩(6月11日00:00起)。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到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登录查询。属于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对违纪情形有异议这三类情形任意一种的人员,可于6月11日至13日(08:30—12:00,14:00—18:00)向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申请查疑。

3.公布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6月17日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三支一扶”计划专栏公布岗位成绩及排名。各州(市)根据岗位笔试成绩及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

8月3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通知。

1.资格复审。各州(市)根据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组织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及证明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岗位所属州(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还未领取毕业证的2026年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招募公示前提供毕业证原件承诺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携带考试通过成绩材料证明)、有工作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及高级工班报考人员提供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证原件等。此外,还需查看报考人员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参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2次。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

2.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并确定面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方法。

3.体检。各州(市)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组织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次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募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审批表》一式四份(双面打印并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照)和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支付,服务期满6个月,由省级财政按每人320元标准给予补助。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合格后又放弃的情形时,各州(市)按该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1次递补。

“支医”岗位,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的招募岗位,在体检及后续招募过程中,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且本岗位无递补人选的,可根据岗位条件,在参加本县(市、区)岗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且专业相近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进行跨岗位调剂补录1次。

(四)确定拟招募人员、公示

1.确定拟招募人员。各州(市)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于8月5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

2.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经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于8月11日前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三支一扶”计划专栏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常办理招募手续;有举报经查情况属实的,不予招募;经查举报不实的,按规定办理招募手续。举报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查证并按规定处理。

(五)招募上岗

1.印发招募人员名单通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印发招募人员名单通知。

2.签订协议(8月31日前)。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与服务单位或服务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3.上岗(9月1日)。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的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9月1日到签订协议的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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