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用好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平台,进一步做大人才格局,广聚天下英才,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铜仁市招才引智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6名。为确保引才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铜仁市碧江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引进日常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三、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6名,其中:综合类1名、教育类13名、卫生类2名。具体引才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铜仁市碧江区参加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四、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综合类
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类
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的公费师范生或优师计划生。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3.卫生类
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注:此次引才所有岗位均要求满足拟引进岗位其他条件。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不列入本次引进对象范围。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4月20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岗位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视为最高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5.截止到2026年4月20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2026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7.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8.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9.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不满1年的。
10.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1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12.不符合引进有关条件要求的。
1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引进程序及信息发布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统一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bjq.gov.cn)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0日9:00至2026年4月2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个人用户注册登录→完善简历→进入“市州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查阅岗位并投递简历进行网上登记。
2.简历投递完成后,报考人员必须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gzkszp.com/),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第一步:根据所要报考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
第二步: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责任自负。
第三步: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缴费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考务费。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特别提醒: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报名系统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造成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网上报名系统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29日12:00。
2.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是否审查通过。
3.网上资格初审由各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核。具体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对照“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在24小时内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通过,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4.在报名期间(2026年4月28日17:00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审核。2026年4月28日17:00至4月29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5.资格初审环节中若有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责任自行承担。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所填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4月20日9:00至4月30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gzkszp.com/”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参加任何环节考试考核未通过的均不退费。
(五)注意事项
本次引才不设置报名人数的比例限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对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考生,需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七、考试
(一)本次人才引进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试教等。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人数未超过35人(含35人)则直接进行面试;如超过35人,则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若采取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若采取先笔试再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如下方式计算:
1.综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教育类及卫生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本次引进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八、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结束后,从高于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如末尾出现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确定拟签订就业意向人员后,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签订《碧江区人才引进就业意向协议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步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由报考人员自备)。
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进行最多2次递补,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递补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不再保留递补资格。
九、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医院在指定的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进入体检环节后,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予顺延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等规定进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学历、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能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学历证书等)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不符合引进对象及条件的。
5.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档案等有关资料的。
6.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bj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
(一)经公示结束后无影响其聘用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填报《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规定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书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一律不得交流到碧江区外工作,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服务单位的,需按聘用合同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工作纪律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有关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引才方案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本次引进岗位专业条件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1.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非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专业须与《岗位需求表》(附件)相应岗位“专业要求”栏明确的专业一致,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同一专业,其中研究生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不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业需为同一学科。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8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外学历相近专业,且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招聘岗位硕士及以上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不区分学硕和专硕(岗位专业要求为专硕的除外)。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方案由碧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综合类:0856-5235716(碧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卫生类:0856-5237677(碧江区卫生健康局)
教育类:0856-5420838(碧江区教育局)
2.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9:00-11:30,14:30-17:30
3.监督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