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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市纪委、中共宿州市委巡察办面向市直机关竞争性转任公务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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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04/22 09:00 ~ 2026/04/2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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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2026/05/08 ~ 2026/05/09

📄 公告原文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共宿州市纪委、中共宿州市委巡察办决定面向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开展竞争性转任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任计划

本次计划竞争性转任公务员12名,转任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含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岗位。具体职位详见《中共宿州市纪委、中共宿州市委巡察办2026年度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本市市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本市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须是经我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招录且作为选调生管理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组织纪律性强。

3.中共党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同时具备担任监察官条件。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5.具有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95年4月以后出生),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干部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干部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以后出生),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干部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干部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转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

(三)不得转任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转任: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或重点监督对象的近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从严把握,坚决防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纪检监察队伍。

不得转任情形中的影响期、试用期、提拔任职时间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30日,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

三、转任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宿州纪检监察网站(http://www.szjjjc.gov.cn)、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ahsz.gov.cn)发布竞争性转任公务员公告及职位表。

(二)公开报名

本次竞争性转任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http://szexam.pzhl.net,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00至4月2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者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转任等资格。

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28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8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转任计划数比例为3:1,如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调减转任名额或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转任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8日至5月9日从http://szexam.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址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纪检监察业务能力。

报考人员须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宿州纪检监察网站、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转任岗位计划数,按1:3比例确定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注明年度考核情况);报名表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党员身份证明、诚信报考承诺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公务员转任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转任程序。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转任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该考生当日同一考场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宿州市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1人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转任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需要查阅个人档案,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转任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岗位需要、个人特长和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研判,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转任人选,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宿州纪检监察网站、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拟转任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竞争性转任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5442(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557-3033263(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中共宿州市纪委、中共宿州市委巡察办2026年度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表》

2.《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附件1:中共宿州市纪委、中共宿州市委巡察办2026年度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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