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委托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人员4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6年聘用制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没有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2.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听从指挥,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善于与人沟通;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s://baoming.ynexam.com/),进行网络报名。
3.报名流程: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注册→设置密码→登录系统→选择考试一填报职位一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及相关资料→资格审查→考试确认→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2026年3月25日至3月28日12:00止;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情况,符合参加笔试资格的人员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确认
2026年3月28日14:00至3月30日09:00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6年3月30日11:00至4月1日09:30。
2.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s://baoming.ynexam.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时间:2026年4月1日09: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内容包括综合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2.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同时准备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后续环节人员。
3.笔试成绩于当天12:00在笔试考点公示。
4.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6年4月1日15:00
岗位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采用上机看打和听打的方式进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看打成绩〔100分〕+听打成绩〔100分〕)×50%
5.面试时间
2026年4月2日09:00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70分。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6.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上海外服云南”订阅号进行公示。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需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递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将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该岗位的递补候选人。
(八)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人员待遇和保障按照财政保障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保障,伙食补助、住宿费、出差按照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九)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3.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取消招聘资格。发现有以上情形,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拟聘用人员如有未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招考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关注相关招聘信息或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海外服云南”订阅号为此次招考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留意相关通知。
7.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后续公告为准。
8.本公告由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71-68119898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0872-7522382;13608729945
【监督电话】
上海外服(云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71-68197068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0872-752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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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