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后勤人员控制数1名
二、岗位职责
协助单位科室开展日常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0岁(男性1991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女性1996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三)能够熟练使用Word、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四)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试用期的,或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限要求,未达到服务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不针对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条件,采取集中报名考试、择优统筹安排工作岗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讨论-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须提供材料:
(1)《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聘后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直接报名(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177号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241室)。
报名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资格。
经审核,报名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1.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报名达不到1:3,或因有报考人员放弃笔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因招聘岗位工作人员紧缺,经报市医疗保障局集体研究同意后可以放宽比例开考。
2.面试公告发布前,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公告在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张贴。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按照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原件。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前,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提前一天电话通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进行考察。
(六)体检。组织考察合格后,组织考察对象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集体讨论决定。体检合格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北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讨论确定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
(八)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聘用合同书。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北编办〔2014〕20号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按时足额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及长护险。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采取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本公告由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79-2250882。
附件: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招聘后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