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为满足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4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7名。各单位选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承德市2026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岗位信息表》通过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jw.chengde.gov.cn/)查询(网址下同)。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8周岁(1987年5月26日至2008年5月25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岗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了解此次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
3.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资格审核单位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资格审核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4.《岗位信息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含2026年服务期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6年5月25日。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5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选聘岗位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5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德市双桥区石油南路)。
3.报名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
(1)《承德市2026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签名的原件,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
(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名的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4)本硕博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阶段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下载打印的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并书面承诺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校的上述材料需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5)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书面承诺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执业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好名字);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除需提供上述相关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交《应届高校毕业生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须书面承诺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需提交《暂未取得证书承诺书》(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6)。
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面试
本次面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均采取结构化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面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前在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对外公布《面试通知单》领取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并及时在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统一公布。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取得较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证明为准,精确到月),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考察、体检,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择优聘用(以下选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
考察主要审核拟聘人员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3次。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人选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关注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此次选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网址:https://wjw.chengde.gov.cn/)。
2.考生在进行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各选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3.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审档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在2026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尚未取得的待取得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进行设置。
6.请考生务必关注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此次选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如无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7.咨询电话:2157312。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