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公开招募5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见习人员5名(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自愿从事就业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目前未购买社保;
(六)未进行过就业见习。
三、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12个月。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5月29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宜宾市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档、签字盖手印纸质扫描件各1份;
2.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
3.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4.学士学位证扫描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扫描件;
6.蓝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电子档。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募报名所需资料统一发邮箱(联系人:蔡云逸,邮箱:885188078@qq.com),资料审查通过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果在宜宾市水利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见习管理
(一)上岗后填写《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报送相关资料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二)见习待遇:其间按每月22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在本单位工作满3个月及以上的就业见习人员视工作情况给予一定补助,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人员可在职工食堂就餐,中心为见习人员提供早、午餐补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可出具鉴定材料。
六、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宜宾市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宜宾市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宜宾市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 吸纳单位 | 见习岗位 | 见习期限 | 吸纳名额 | 性别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科目 |
| 宜宾市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 | 专业技术岗 | 12个月 | 3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工程类、建筑类相关专业 | 面试 |
| 宜宾市水利工程建设运维中心 | 宣传文稿岗 | 12个月 | 2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新闻与传播类、法律类相关专业 | 面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