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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中医医院公开考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01 ~ 2026/06/10

📄 公告原文

为充实医院骨干队伍,广安市中医医院拟面向市内外公立医疗机构公开考调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条件

(一)考调名额

公开考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职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对象

市内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中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在编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符合相应岗位的专业、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近3年(2023年至202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调实行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1)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生成PDF文件或制作生成word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347338090@qq.com(请打包上传)。

(2)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现场报名。地址:广安市中医医院门诊4楼组织人事部(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3.报名资料: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开考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1份。材料不齐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中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依据考调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按照不低于2:1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本次招聘以电话或信息方式通知面试人选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如未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则视为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于6月中旬,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评人选的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理解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不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中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筹组织,市中医医院负责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考生需在体检前提供聘用(入编)文件1份(需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单位同意考调证明到指定地点。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在面试

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1次。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可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注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向考生说明理由。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1次。

(六)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方可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进入用人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调动

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医院根据定岗试用情况确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经集体研究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考调人员调入后根据其取得的职称资格及岗位空缺情况确定岗位。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考生应准确提供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附件:1.广安市中医医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广安市中医医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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