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加强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高速公司)干部队伍建设,汕头高速公司开展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工程养护部经理1名。
(二)学历专业和其他要求
1.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的人员;
2.专业要求:桥梁与隧道工程(A081406)、土木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1)、工程管理硕士(专业硕士)(A120102)、土木工程(B081101)、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B081106)、工程管理(B120103)、建设工程管理(C081701)、道路桥梁工程技术(C083902)、道路养护与管理(C083904)。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若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应聘。对于过往历史时期曾设置、但已不在现行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若应聘人员实际所学课程、培养方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基本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根据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说明或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3.持有高级工程师及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
4.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1970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5.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
6.在工程项目建设或施工管理方面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7.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无竞业限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工资待遇按汕头高速公司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3日17:00前登录广东公共求职招聘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home),搜索本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点击投递简历并提交应聘材料进行报名。同时,应聘人员要同步将应聘材料按顺序编号(例:1.《报名表》;2.身份证;3....)整理后打包压缩,发送至汕头高速公司电子邮箱stgsglgs@163.com,邮件主题名为:应聘人姓名。确认报名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应聘材料邮件时间为准。
(二)应聘材料
1.本人填写签署的《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6年市场化选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等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本人获得的相关职称材料;
5.本人填写签署的《个人工作业绩情况表》(附件3)及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6.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党员证明(需加盖党组织公章);
7.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8.以相近专业应聘的,需提供相近专业佐证材料;
9.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
网络招聘信息发布到期后,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四)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携带应聘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参与面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通过半结构化面试进行,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在市国资委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在面试现场加试一道面试题,以加试最终得分高低确定名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若入围体检人选自愿放弃入围资格,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声明,名单公布时应对自愿放弃人员予以注明。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须自行前往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确有特殊情况的,可在本人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三级甲等医院完成体检,并按通知要求按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具体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体检的,须经同意后方可延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录用资格条件。
(九)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用名单在汕头市国资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后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聘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0754-8826653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监督部门及电话:汕头市国资委:0754-8878962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应聘、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6年市场化选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单位组织的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附件:1.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程养护部经理岗位表
2.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6年市场化选聘报名表
3.个人工作业绩情况表
汕头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