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坐落于大秦故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学校现设有17个二级学院、33个研究机构,2024年获批硕士授予权单位,现有教育,文博2个硕士点,有本科专业53个(师范类专业28个、非师范类专业25个),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校2018年获批“陕西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获批国家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2021年获批“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优质师范院校储备院校。2022年4月入选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参与帮扶高校,5月入选苏陕协作帮扶单位,6月被确定为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博士师资选聘工作,优化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加快硕士授权点建设,推动实现学校“三步走”战略目标,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的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普通选聘博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艺体类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及其他学院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选聘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后以及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达到A类引进条件的博士年龄为43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后人员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出站。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咸阳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咸阳师范学院网站发布公告,招聘岗位及人数、报名联系方式等见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自本公告发布7日后开始报名,截止2026年11月30日,招满即止,本轮次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4月28日。
2.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咸阳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师资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后连同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相应二级学院邮箱,并抄送高层次人才办公室邮箱xysfxygrb@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应聘单位+岗位编号(见附件)+应聘专业+姓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
3.报名材料:身份证、个人简历、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学信网查询下载),个人学术成果和获奖证书等。
注意:(1)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代码及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因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或国(境)外留学导致专业代码或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情况说明、专业课程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4.学校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报和上传的各项信息和附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和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填报、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学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留存应聘人员有关资料复印件。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和参加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学术能力评价(初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学术能力评价(初评)、试讲、结构化面试成绩高低取够指标。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五)体检
体检安排在指定三甲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心理健康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审定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协议,并于3个月内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三、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应聘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络方式畅通,因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或延误通知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新进博士履职满一年,学校对其进行工作表现、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根据陕西省相关政策和学校编制空缺情况优先办理事业编制。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577
邮箱:xysfxygrb@163.com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东段(厚德楼82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