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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6年上半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5/28 10:00 ~ 2026/06/11 07:00

📄 公告原文

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6年上半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市教体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对全市教育科研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负责全市教育教学业务管理和教学质量过程管理,具有教育研究、教学指导、监测评估、决策服务咨询等职能,为绵阳市教育质量提升作出重要贡献。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拟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名额岗位

(一)对象和范围

在编在岗的中学政治教师。

(二)选调名额岗位

选调名额1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6年5月28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10:00至2026年6月1日17:00。

3.报名程序

(1)职位选择。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查看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相符的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真实、准确填写《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表中备注要求附齐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压缩打包,于2026年6月1日17:00前发送至用人单位报名接收电子邮箱(315401637@qq.com),邮件主题名称须填写:岗位名称+姓名。

4.通知初审合格人员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公布名单。请报考者注意网上查询。

(二)资格复审及资料提交

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打印的《报名表》以及个人资料(见下文现场资格审查所需个人资料要求),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查。审查合格者,根据安排参加面谈及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考核,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到现场如实、准确提供以下资料:

1.《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粘贴1寸标准证件照;或是插入电子档照片,彩色双面打印)。

2.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附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将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本次考试开考比例1:3。考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谈、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等三个环节。

(一)专业面谈

专业面谈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岗位所需的基本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和教研能力等。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专业面谈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若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专业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包括笔试和评课。

1.笔试

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招聘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评课

主要测试考生对教师课堂教学的理解、把握、评价和指导能力。成绩满分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成绩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及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40%+评课×20%+综合面试×40%,按应聘者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总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其它

1.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56号)

3.考试结果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公布。

五、体检

1.本次选调,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另行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4.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并由用人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人员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的进行考察,采取到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合格者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市人事考试网、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包含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考人员,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由选调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选调人员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严明选调纪律,报考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身份证、报名表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选调工作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选调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程序等由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0816-22943622294558

附件:1.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6年5月22日

附件1

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序号选调单位选调岗位岗位代码选调人数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岗位类别拟选调岗位等级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其他
1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学政治专业技术岗位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Jks20260611987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或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1980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本科: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研究生:政治学一级学科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0305同时具备:1、具有6年及以上一线高中政治教学经历(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2、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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