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一、选调计划
大庆市
政务服务中心
选调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
202
年大庆市
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
)。
二、选调范围
范围内(包括县区)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做到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
3.
统招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报考学历相应学位;
4.
年龄在
38
周岁及以下(
198
22
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
具有干部身份,纳入编制
年及以上(时间截至
202
22
日),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
刑事处罚人员及被开除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或影响期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处理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
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
起止
时间为
202
25
9:00
29
17:00
,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以
姓名
手机号
命名的文件压缩包发
送至
dqsysjrs
@163.com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
大庆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电子版及扫描件;
2.
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3.
近期正面免冠蓝底
寸证件电子照片(提供
jpg
格式,以姓名
身份证号命名);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附件
)扫描件;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请认真填报,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二)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与网络报名同步进行。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反馈审查结果和报名序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通过邮箱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缘由,报考人员可在网络报名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报名信息,再次通过邮箱提交申请,邮件命名为:
姓名
手机号
修改
次(标明修改次数)
。此次选调不受理现场报名。
报考
人员应在
202
日登
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如有异议请于
202
16:00
,通过电话
045
9-
6621190
反馈,过期不再
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
,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
或取消
选调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分值为
100
分。主要测试考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四)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
3:1
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若低于
3:1
比例的,缩减
或取消
选调名额,急需紧缺岗位经研究决定后,可以适当降低比例。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阶段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1.
大庆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2.
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3.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附件
)原件;
5.
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份,《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加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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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阅相关资料、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被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考察期间,需要提供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人员编制信息表(盖单位公章)、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意见等材料。对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八)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并履行考察程序。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列者中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