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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司法局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5/28 09:00

💰

缴费时间

2026/05/28 09:00 ~ 2026/06/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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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2026/06/23 ~ 2026/06/26

✏️

笔试时间

2026/06/27

📄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成都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0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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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和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同级党委组织部或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

7.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5.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7.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名额

共计选调10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6年5月28日09∶00至6月3日17∶00。

网上缴费:2026年5月28日09∶00至6月4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6年6月23日至6月26日。

笔试时间:2026年6月27日。

(二)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查阅公告及报考须知,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选调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和缴纳报名费。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局和选调单位负责在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中最终确定。

5.确认缴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岗位调整

有效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局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调减选调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选调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局6月9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四)其他

资格审查工作由我局与选调单位负责,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面试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6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原始成绩于2026年7月15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此次笔试设置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100%,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公开选调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2026年7月16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适时公布。

5.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入围比例为3∶1。

按照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和有关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有缺考、零分科目或笔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我局于2026年7月20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或我局官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进行。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随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一并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交的相关资料见附件《报考须知》及面试入围人员有关事项公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根据《应聘资格审查表》中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选调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选调下一环节。

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四)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报考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选调单位负责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体检前,报考人员须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同级党委组织部或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意见,未能在体检前提交书面同意报考意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选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递补将进行2次,2次后不再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我局会同选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报考材料及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复核。

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局与选调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在公示前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2次后不再递补。

进入考察后,各考察对象排名不分先后。由我局与选调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选调人选,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选调人选的唯一依据。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局和选调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分别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我局官网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和招聘岗位、拟选调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2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七、办理流(调)动、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所聘岗位等级最高不超过岗位表中拟聘岗位等级。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调入后不保留原有身份,按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规定和聘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用岗位,按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报考人员,由选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选调人员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川人社发〔2022〕22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成人社办发〔2023〕134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局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我局官网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司法局和选调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成都市司法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028-61881864(成都市司法局政治部)

2.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12333;028-61802812(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3.纪律监督电话:

028-61881895(成都市司法局机关党委)

028-61880710(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1.成都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2.报考须知(点击下载)

成都市司法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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