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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阜阳市颍东区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5/30 08:00 ~ 2026/06/05 18: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6/17 ~ 2026/06/17 08:00

✏️

笔试时间

2026/06/20

👤

面试时间

2026/06/28

📄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促进阜阳市颍东区教育事业发展,2026年度阜阳市颍东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人才4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引进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计划

经核准,2026年度阜阳市颍东区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计划共45名(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师范毕业生、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或承诺在2026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引进;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相关条件

1.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8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2.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取得博士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颍东区人事考试网”(http://yd.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上午08:00至6月5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及工作经历等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且保持畅通。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时,必须上传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

3.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履历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6日上午12:00前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无人报考和报考人数不足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引进岗位取消、核减情况于6月10日在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d.gov.cn)统一发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如下: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14:30-17:3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11楼人事股(阜阳市颍东区东平路与和谐路交叉口阜阳市颍东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以及“本人承诺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如逾期未取得,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的证明以及“本人承诺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如逾期未取得,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在2026年7月31日前将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引进单位核验。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2);

(4)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6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以及提供“本人承诺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如逾期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在2026年7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提交引进单位核验。

(5)报名系统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原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

(四)专业测试

报名人员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工作由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会同阜阳市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根据报考人数和岗位引进计划确定专业测试对象,若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少于或等于50人,则此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若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50人,则此岗位增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引进计划确定面试对象,其中,岗位引进计划10人及以下的按3:1的比例确定、岗位引进计划10人以上的按2: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无学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成绩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超过70分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引进,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3.时间。若需组织笔试,笔试定于2026年6月20日进行,考生可于6月17日上午08: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若无需笔试,则面试拟定于6月28日举行(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d.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区人社部门核准,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2.对违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引进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阜阳市颍东区在编教师工资待遇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我区引进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事宜

(一)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二)本次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引进的组织单位和引进单位无关。

(三)本次引进全程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四)引进工作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d.gov.cn)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阜阳市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272007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0558-2316845阜阳市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558-2272093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6年度阜阳市颍东区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

2.同意报考证明

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阜阳市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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