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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05 09:00 ~ 2026/06/05 12:00

📄 公告原文

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是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结合医院2026年发展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创建于1952年,坐落于广西玉林市中心地带,拥有东院和西院两个院区,其中东院区位于玉林市教育中路669号,西院区位于玉林市新民路111号。医院实际开放病床1010张,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齐全、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集医疗、保健、预防、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是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三级卒中中心、国家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规范化建设三级达标单位、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国家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救治快速通道四星救治基地、国家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广西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广西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玉林第二临床医学院、广西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学医院、广西科技大学教学医院、桂林医科大学实习医院。

二、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中医医师(硕士)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事业,有奉献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

4.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6.具备各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7.学历、专业及其他任职要求详见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星期五)9:00—12:00。

(2)报名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馆内(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2.报名材料要求

(1)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或求职简历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应届毕业生携带三方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大学期间各学年成绩单等复印件一份;

(5)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各层次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各层次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初、中、高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相关证明(以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为准)等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6)荣获优秀个人、学生、班干部、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外语水平证、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文件、发表的文章、参加的课题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及其他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严格按照所发布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未按报名材料要求以及岗位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如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未能及时提供应聘报名表的请按要求填写承诺书(附件3)一份;

(4)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请务必自行保管好个人的证件等材料,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应聘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且以后不得参与招聘单位任何招聘。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办法

采取直接考察方式进行考核,主要从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并择优确定拟签约人选。

(四)确定签约人员名单

拟签约人选面试情况由现场招聘单位工作小组成员审核研究后报告招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初步确定签约人员名单。

(五)签订相关协议

招聘单位与确定签约人员签订相关协议,签订协议遵循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原则。

(六)体检及心理测试

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及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请务必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说明特殊情况,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行为影响体检结果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2)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人员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医疗机构孕检证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2.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体检及心理测试结果均为合格,招聘单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体检及心理测试结果任意一项为不合格的,将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考核和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经招聘单位讨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发出通知,被通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招聘单位与正式报到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见习试用期。如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在报到截止之日前与招聘单位联系征得同意后可延迟报到,逾期未到或未征得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有被通知人员报到时,须持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否则不予报到并取消聘用资格。

2.受到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处罚,正在被国家机关侦查、起诉、审判,参加其他非法组织、有其他非法行为、偏执型性格或身体条件等难以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招聘单位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及待遇

(一)工资标准参照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和招聘单位现行工资标准执行,执行见习试用期,奖励性绩效按招聘单位绩效方案执行。

(二)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人员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两个同等对待”指: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应聘相应的岗位(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年龄、学历学位、身体条件、工作经历等方面隐瞒实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禁止其参与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其他招聘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医院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招聘单位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单位进行招聘,应聘人员也无需向任何中介机构、单位或个人缴纳中介费用。凡假借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受中介费用的单位或个人,医院将保留追究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应聘人员试图通过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中介费用或任何“好处费”、以期获取“应聘捷径”的,医院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参与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四)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或网络平台发布各类通知。

(五)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5—3116645,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新民路111号。

(六)监督电话

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0775—2823766。

附件:1.2026年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

2.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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