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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10 08:00 ~ 2026/06/11 07:30

✏️

笔试时间

2026/06/06 09:00 ~ 2026/06/06 11:00

📄 公告原文

文山州检察机关

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1号)

文山州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文山州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文山州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理论及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设置表》;

4.掌握岗位必须的速记等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招聘残疾人岗位的人员,需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肢体残疾四级),且身体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岗位设置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所报岗位对应地点,详见《岗位设置表》;

(三)报名所需资料:①《文山州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纸质版1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④本人近期免冠正装蓝底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⑤招聘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户籍证明;⑥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聘的岗位,需残疾人等级证书;⑦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本人于2026年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主楼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信息不允许再修改和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参加改报岗位的资格审查。因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和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的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取消聘用资格。发现以上情形的,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本人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审查。

4.《文山州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中承诺人签字,需本人手书捺印。

5.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各环节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设置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包含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裁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笔试时间:2026年6月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点地址(文山城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用品(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参加笔试,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考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设置1个考点多个考场,同一时间开考。笔试分数在“文山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适时公布。

(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考试的方式,内容以文字录入测试为主,包括看打、听打内容,每场考试时间60分钟。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岗位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人数之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裁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若出现放弃的情形,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2026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10:00。本人于2026年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主楼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考点地址(文山城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准考证,按照岗位技能测试准考证标明的时间、考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考试。设置1个考点多个考场,同一时间开考,岗位技能测试分数在“文山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适时公布。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招聘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其他招聘岗位的面试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并保持报名预留电话畅通。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

(一)体检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及操作手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通过审查人事档案,查询考察对象本人、父母、配偶及子女犯罪记录及社会信用记录,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明确提出考察“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由各招聘单位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递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将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该岗位的递补候选人,如本岗位出现空缺时,从当次招聘到下次招聘前,可从递补候选人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七、有关待遇

省级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按照现聘在职同类人员待遇和保障标准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三)在招聘用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时,均可以取消招聘资格,发现以上情形,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上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拟聘用人员如有未解除劳动关系情形的,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关注相关招聘信息或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各用人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为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发布的正式渠道,请考生关注相关通知。

(七)本公告由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6-2120292。如有变动,以发布的后续公告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设置表》,文山州人民检察院举报监督电话:0876-2196500。

附:相关表册请到文山州人民检察院官网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wenshan.jcy.gov.cn/)

1.文山州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xls

2.文山州检察机关202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文山州人民检察院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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