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环卫站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花街道环卫站管理人员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学历、学位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9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日至6月5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XX岗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abc81905569@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金花街道环卫站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及工作责任心等内容。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体检
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拟聘用人员需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街道环卫站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10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90556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金花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负责解释。
附件:金花街道环卫站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金花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