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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关于2026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09 08:00 ~ 2026/06/15 17:30

📄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充实马关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马关县卫生健康局批准,马关县医共体总医院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覆盖全县9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计划公开招聘乡村医生36名。招聘不指定具体村卫生室,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自行组织考,考试结束后根据辖区村卫生室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安排。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马关县2026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自愿长期在乡村医疗卫生岗位履职,服从行业管理和工作调配。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疾病,能够完全胜任乡村医生岗位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及45周岁以下。偏远行政村岗位、中医学类专业岗位或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经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能正常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二)招聘资质条件

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招录实行专业分级优先招录原则:

优先招录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农村医学等可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临床类专业。

普通招录专业:护理、医学检验、医学影像、药学、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等医学相关专业。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优先招录专业人员;若综合成绩及专业类别一致,按本乡镇户籍——具备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经验——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的顺序依次择优排序聘用。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本县在岗乡村医生。

2.近1年内受到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问责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各类招聘考试舞弊尚在禁考期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县卫生健康局全程监管,县医共体总医院统筹发布招聘公告并牵头组织招聘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为具体实施单位,负责落实招聘相关事宜。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递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08:00-11: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委托报名。

3.报名地点:到对应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办公室(详见附件1)。

4.报名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近期免冠小一寸蓝色证件照;《马关县乡村医生招聘报名表》(自行打印并填写完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如有)。

5.其他要求:每人限报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多报无效。报考人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逐项核对,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对报考人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提交县医共体总医院审查。

2.资格复审

县医共体总医院负责对报考人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的招聘相关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仅设置结构化面试考核,无笔试环节,主要考查考生基层服务意识、专业知识、医患沟通、应急处置、岗位适配度及综合素养等。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满分100分。考生最终成绩=面试原始成绩+加分分值(加分规则见下款)。最终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细则由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另行通知。

同一条件成绩并列且无法确定入围人选时,由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组织加试择优确定,不得超计划确定入围人选。

(四)加分评定

本次招聘设置量化加分,加分分值直接计入面试原始成绩,形成最终成绩。最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与岗位排名及聘用录用,各项加分可累计计算。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资格职称加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加5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含全科医师)加10分;临床类执业(助理)医师取得省级中级职称加15分、国家级中级职称加20分(非临床类不享受中级职称加分)。

2.学历加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0分。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统一组织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将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果。报考人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实行分阶段公示制度,按考核结果、体检结果依次公示。拟聘用名单在“国门健康行”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参加乡村医生专项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将名单报县医共体总医院,统一报送马关县卫生健康局批复聘用,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位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空缺的,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报考人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人员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管理。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由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须严格服从单位统一调配、定岗安排,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常态化在岗履职。

(二)待遇保障。待遇按照国家、省、州、县现行乡村医生相关政策执行,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及财政定额补助等。具体待遇标准可咨询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公告由医共体总医院统一发布,未尽事宜及具体考试细则由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制定,报考人可在报名期间向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咨询。请报考人认真研读本公告全文,并全面知悉相关招聘细则,严格恪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坚持诚信报考。凡因个人填报信息不实、疏忽遗漏、违反公告要求等自身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报考人须诚信报考,凡填报虚假信息、考试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应持续关注“国门健康行”微信公众号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网上通告通知、通讯联络不畅、疏忽遗漏相关通知或无故缺席考试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与招聘及聘用流程的,所产生一切后果均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报考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各位报考人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各类虚假培训信息。

(二)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详见附件1)。

(三)各招聘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院应当在报考人报名时告知报考人辖区内村卫生室岗位空缺情况。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6-3057069。

热忱欢迎广大医学背景人才踊跃报名,投身马关县基层卫生健康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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