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方式开展。
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为协助民警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22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勤务警务辅助人员18名,文职警务辅助人员4名。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2)。

EndFragment
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6.自愿服从岗位调配、作息管理和勤务安排,认同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日;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父母、配偶或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曾有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经历,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政治审查的;
8.曾因违反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9.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优先聘用人员在综合成绩核算时按照公告的加分条件予以加分。
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资料审核及考试费用。
2.报名人员专用入口:

EndFragment
报名通道在报名时间内开启
报名流程:登录官方招聘网站/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微信公众号(大理交警)招聘入口→点击招聘公告报名通道→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规定格式材料→核对信息无误提交审核→等待资格初审结果。
3.必传材料:
①近期2寸免冠白底电子证件照;
②身份证正反面完整扫描件;
③毕业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截图;
④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
⑤报名资格审查表;
⑥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无需盖章,扫描上传);
⑦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
⑧加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
①格式要求:统一JPG格式,单张大小20KB—100KB,模糊、倒置、缺项、格式不符均视为无效报名。
②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
③请勿重复投递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④报名材料务必按要求上传,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和云南致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均不承担相应责任。
⑤考生在提交报名资料时,务必确定资料上传成功后,报名才算完成。
(二)报名及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12:00—6月7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6月5日—6月7日。
3.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公布:2026年6月9日在招聘官网及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微信公众号(大理交警)同步发布。未进入初审公布名单即为资格初审未通过,不单独电话逐一通知,考生自行关注官方公告。
4.准考证打印:2026年6月11日9:00—6月12日18:00,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线上打印,逾期未打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考试时间:2026年6月中旬集中组织笔试、体能测试;考点设在大理州本级范围内,具体考场、地点、场次、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云南致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仅意味着报考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面试前还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保证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与后续现场原件核验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隐瞒个人情况、伪造证件材料、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无偿辞退,纳入招聘诚信黑名单。
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由云南致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程组织实施,招聘流程: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
(一)笔试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交管法律法规、辅警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及基本常识,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加分情形(按类别对应享受,不累加、不跨档,同时存在两种类型时,取高的分值进行加分):
·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加8分;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配偶子女:加6分;
·退役军人、退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见义勇为模范、有2年及以上辅警从业经历:加3分。
加分材料须在报名时同步上传佐证,逾期不予受理认定。
(二)体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0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环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人数不足1:10时,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严格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现场测试、当场公布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能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体能测试实行单项淘汰制,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6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人数不足1:6时,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验证报告、户口簿、加分佐证材料、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发放《技能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评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聘人数和资格复审人数不足1:6时,按本岗位通过体能测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仅限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公示,电话通知考生。
(四)技能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评
1.技能测试:计算机基础办公操作、Word文档排版、Excel数据制表函数、PPT基础制作、文字录入速度,满分100分,当场公布成绩。
2.心理素质测评:线上标准化作答,测评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3.阶段成绩计算:
阶段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
按阶段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处置、岗位认知与匹配度,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自愿放弃面试产生空缺名额,按本岗位阶段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有效阶段成绩人员全体参加面试。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阶段成绩+面试成绩×40%
各项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无“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情形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的情形包括: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各级英雄模范;
4.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其他招聘条件”明确优先条件的;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七)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云南致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未按时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本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人员进行体检,递补一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收到体检结论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仅限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体检全程监督,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直接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组织开展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重点核查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违法犯罪记录、征信信用、社会关系、出入境情况、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政治面貌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与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微信公众号(大理交警)、官方招聘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因体检不合格、政治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查实不符合条件、自愿放弃、入职后离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同样需经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程序。
(十)后备人员库
本次招聘全部环节结束后,未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作为备选人员纳入招聘后备人员库。在岗人员辞职、辞退、空编缺额时,从后备库按排名依次补录,补录人员重新参加体检、政治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后备人员成绩保留至下一次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前。
(十一)聘用及岗位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
试用期薪酬按大理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障基金)。转正定级后工资待遇按《大理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所定层级工资薪酬标准执行(含“五险”),同时配发制式服装,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和工会福利待遇。
招聘纪律
1.考生须保证报名信息、证件材料真实有效,不得隐瞒身份、经历、奖惩及不良记录,弄虚作假依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2.考生须持续关注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微信公众号(大理交警)、官方招聘网站公告通知,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公告、电话失联、错过考试及体检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笔试结束后,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自愿放弃的,须本人提交书面签字按手印放弃申请,否则记入诚信记录。
4.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制度,全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群众监督。
5.招聘及聘用存续期间,随时开展资格复核,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信息、违规入职的,立即中止考试、取消聘用资格、无偿辞退。
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及个人开展考前培训辅导,社会各类辅导班、复习资料均与主办方无关,谨防虚假培训诈骗。
2.本次招聘唯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微信公众号(大理交警)、大理融媒各网络平台、云南致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指定招聘网站,其他渠道信息一律无效。
3.本公告未尽事宜、时间调整、补充通知,均以后续官方发布公告为准。
4.本公告由云南致尧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与监督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
(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第三方服务单位负责人:
龙老师13099969444
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人事咨询:
0872-2121844
2.举报监督电话
大理白族自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纪检监督:
0872-2122986
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督及投诉:
0871-6889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