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根据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上半年上杭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的,即在1987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其他年龄条件以此类推。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已解除协议的除外);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如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等)。
符合报考条件的国有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或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应的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编制内人员和编外人员)辞职(解除合同)后2年内不得报考原所在(聘用)单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起至6月12日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不同笔试科目岗位各一个(即驾驶员岗位和其他岗位可相互兼报),如有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相同笔试科目岗位的,认定为所报考全部岗位无效。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相应招聘单位报名,各招聘单位的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1。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上杭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简称《报名表》)1份,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各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有相关工作经验(经历)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或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或毕业实习)协议(聘用合同)及聘用单位缴交社保证明(毕业实习人员除外)等有效佐证材料;
(3)国有企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或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编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人事管理权限相应的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基层项目在岗高校毕业生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2张用于制作笔试准考证,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标注姓名)。
4.现场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相应的招聘单位报名,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各招聘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招聘考试办法
根据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情况,按以下考核、考试办法进行招聘。
(一)如果相关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人数仍不超过该岗位招聘人数的,由招聘单位通过考核方式(含岗位工作要求的业务知识和能力等方面考核、面试)招聘,考核方案由招聘单位另行制定,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如果相关岗位报名人数(含延长报名时间后的报名人数,下同)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相关岗位的报名人员将按以下办法招聘。
1.驾驶员岗位
(1)报名人数如果超过岗位招聘人数但不足3倍(含3倍),不再进行笔试,报名合格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将按以下办法通过考核方式招聘。
(2)报名人数如果超过岗位招聘人数3倍(不含),将按以下办法通过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招聘。
①笔试(满分按100分计):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笔试科目为《交通安全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确定考核人选,确定为考核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该岗位考核人选。
②考核(满分按100分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品德、驾驶技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情况、综合素质(含退役军人、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等)、仪态风貌等方面,具体考核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并报县人社局审定后组织开展考核,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及时将考核成绩(含相关考核佐证材料)报县人社局。考核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③考察人选确定。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选考核成绩同分数,则按照驾龄长、退役军人、中共党员、学历高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2.其他岗位(不含驾驶员岗位)
其他岗位的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相关岗位的报名人员将按以下办法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笔试、面试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按100分计):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笔试准考证》为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3倍确定面试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如果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满分按100分计)
①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②面试要求。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相关岗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未达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3)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人选确定
①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②考察人选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确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同分数,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照岗位相关工作经历长、学历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的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三)有关事项
如有报考人员不按考试规定的要求参加笔试、面试或考核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考资格;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面试考场规则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察、体检及公示
1.通过考核或考试确定的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品德、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2.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相关体检项目导致体检医院不能作出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在体检中如有不予聘用的或自愿放弃的,相应岗位按上述规定依次递补人选。
3.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考察、体检的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县人社局,在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公示5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管理
1.经公示后确定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本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办法进行聘用和管理。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聘用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
5.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1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招聘单位可按上述办法在参加相应岗位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或考核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
七、招聘考试规则
1.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本招聘方案规定的开始报名之日前取得(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等资格条件,认定截止时间为本招聘方案规定的开始报名之日。
2.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经验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考生可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政策法规栏目查阅)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岗位中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遴选)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5)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6)考生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学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更高学历(学位)的,也可报考。
(7)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8)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9)其他情形参照2026年福建省公务员招考的要求进行审核。
3.招考范围限在上杭县的,是指:①本招聘方案发布前常住户口(含持有的《居住证》,下同)在上杭县辖区内的人员;②上杭县生源应往届毕业生(即上杭县考入第一个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并取得学历)。其他以此类推。
4.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招聘单位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5.进入面试或考核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的,应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后在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岗位按上述办法进行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97-3316695。
(四)本方案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聘后管理及待遇以及驾驶员岗位的考核工作等相关事宜由相应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考试(不含驾驶员岗位的考核)工作相关事宜由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上杭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上杭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上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
编辑:华珏敏;编审:华国平;监制:黄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