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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泰安市面向驻泰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08 08:30 ~ 2026/06/12 16:00

📄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军政〔2022〕5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政联〔2023〕1号)、《泰安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试行)》(泰军政〔2022〕98号)等规定,现将2026年泰安市面向驻泰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范围

配偶为驻泰安辖区部队现役军人,且在驻泰安辖区部队工作2年及以上的随军家属(不含2026年已列入退役计划的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学历要求。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证书应在2026年6月8日以前取得。

2.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6年泰安市面向驻泰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身份、学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本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并负责解释。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否则视为弃权。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全文及《2026年泰安市面向驻泰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8:30至6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6月8日10:30至6月13日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http://tyjrj.taian.gov.cn)进入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2026年6月12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6月8日10:30至6月13日16:00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名信息2小时后至2026年6月13日16:00前登录招聘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6年6月13日16:00前向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538-7088981),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23日9:00至6月24日16:00

地点: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临街一楼服务大厅(泰安市东岳大街552-2号,原虹桥宾馆东临)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2026年泰安市面向驻泰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初审通过后,登录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进入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1份,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并加盖配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公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3.随军家属证明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军人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复印件1份,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配偶在泰安辖区部队工作2年以上证明(见附件3,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6年6月),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配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公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报名时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需提交延迟提交材料承诺书(见附件5),并经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后,可在体检前提供,体检前仍无法提供的,视为报考无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核减计划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五)准考证打印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登录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进入招聘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告。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在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在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招聘系统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在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布。对因放弃面试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范围。

(三)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对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考试总成绩在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等额组织。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做进一步检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聘用人员在泰安市辖区内五年时间内不办理随军家属工作调动。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了解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信息,请登录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查询。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38-7088981

监督电话: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0538-7082278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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