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审判团队办案需要,确保各项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奇台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
(二)岗位职责
书记员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院里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优先。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本院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员不受此限。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1.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机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一)发布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奇台县人民法院古城天平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进行报名,并扫描古城天平发布的二维码加群。参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奇台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5日10:00-2026年6月12日20:00
3.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5日10:00-2026年6月12日20: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等待通知
(三)笔试、机试
1.笔试、机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机试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笔试、机试人员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法学知识、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4.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分“看打”、“听打”两种类型进行,计算机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40%。
5.笔试、机试成绩在公告发布平台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按成绩的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机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统一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日内,到另行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填写考察表、政审表,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七)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1.对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入围人员,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奇台县人民法院古城天平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应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入职。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入职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应聘人员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拟入职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培训。
五、有关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参照同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间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比例依照本地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3.拟录用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监督电话:0994-7215065
咨询电话:0994-7215065
奇台县人民法院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