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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五湖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08 09:00 ~ 2026/06/12 17: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6/25 09:00 ~ 2026/06/26 17:00

✏️

笔试时间

2026/06/27 09:00 ~ 2026/06/27 11:30

📄 公告原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望谟县五湖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望谟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相关工作。此次招聘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然撤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招聘岗位详见《望谟县五湖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爱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6月8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六)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线下进行,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望谟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财政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望谟县五湖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2)本人近期(近三个月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

(3)毕业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及其他个人认为可提供的相关证件;

(4)个人简历;

(5)《望谟县五湖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字按手印)。

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望谟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聘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聘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7:00前。

(二)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6年6月25日至6月26日9:00至17:00期间,到望谟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财政局一楼)领取准考证。因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人员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分类择优招聘。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

2.笔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本次考试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

未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时间:2026年6月27日(星期六)9:00-11:30

若遇不可抗力等需调整报名、笔试考试等时间的,则另行通知。

4.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5.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查询: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望谟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人员面试。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望谟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自行阅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所有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确定。总成绩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望谟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体检

(一)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招聘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应在体检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望谟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交书面放弃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二)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作出诊断的,由体检实施单位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体检实施单位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将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望谟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在考察过程中经考察审定有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察结论定为不合格。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延依次递补。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招聘条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望谟县五湖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即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一聘,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本次所招聘人员均属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非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及正式聘用的工资待遇由望谟县五湖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饲料加工厂自行支付,正式聘用后按照望谟县饲料加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五险一金按现行国家规定执行。

十、有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简章》规定,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五)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信息均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望谟人力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一、本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招聘简章由望谟县五湖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725777(望谟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0859—461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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