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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开选调中学优秀教师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09 09:00 ~ 2026/06/12 17:00

📄 公告原文

来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发布日期:2026-06-08

为加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区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合作区面向珠海市公开选调中学事业编制教师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珠海市公办中学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二、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教师;高中语文、数学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薪酬待遇

本次选调的优秀教师均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选调流程及方法

报名→资格审核→专业测评→考察→公示→调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同时附上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hqcnuzqsyzx@163.com,邮件以“单位+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6年6月9日9:00至2026年6月12日17:00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④教师职称证书;

⑤个人荣誉证书等材料;

⑥个人教研成果等材料;

⑦1000字以内的自我介绍;

⑧任职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报考人员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的审核材料。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本次选调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事项均提前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网站(https://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和查询。

(三)资格审核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结果将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或短信)反馈,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评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进入专业测评环节。专业测评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其中:

1.现场讲课(7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及课堂组织能力。其中教学设计30分,教学效果40分。

2.现场答辩(30分)。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3.职业测评。测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

报考人员未能在指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测评当场评分,统一公布成绩。报考人员按总得分排名。总得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考核人员按各岗位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的报考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调动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结合拟聘人员条件聘用至选调岗位相应等级。

(八)递补

若出现岗位空缺,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756-8302010-8003(横琴子期中学)

监督电话:0756-8935930(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咨询及监督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6年6月8日

附件1教师招聘岗位表.pdf

附件2报名表.docx

附件3同意选调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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