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玉林市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公正原则;
(四)平等竞争原则;
(五)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详见《玉林市法院2026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5.符合一定的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6.具有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和一定的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考者应当如实填写与招聘法院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考者本人如担任律师,且未在聘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证件注销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聘用程序;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本人报考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在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配偶、父母、子女未在报考者聘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回避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聘用程序。
三、招聘职位及职责
(一)职位
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5.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6.负责检查或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7.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8.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广西法院网,网址为:http://171.106.48.55:36993/,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8:00至6月12日18:00。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根据条件要求和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应按照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并上传JPG格式、大小50--20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报考信息一旦提交,所填信息将无法更改。
由各招聘法院负责对报考者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审查通过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审查不合格者,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及时重新填报相关信息。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同步关闭,请报考者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2.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2日内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的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3.报名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先在网上进行形式性资格审查,面试前进行现场实质性资格审查。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1.速录技能测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定在2026年6月27日上午8:30-18:00。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以准确率计算实际分数。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分数达到60分以上的为合格。速录技能测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需携带《报考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以备资格审查。
3.面试。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速录技能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有速录技能考试合格人数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组织实施。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确定人员考核名单并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各招聘法院根据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招聘法院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将拟聘人员名单统一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招聘人数空缺的,可从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程序依次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设置半年的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法院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考核;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按招聘法院通知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需按招聘法院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参照所在用人单位同类人员薪酬标准核定。
六、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中,未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的考生,其成绩保留到下一次全市统一公开招聘之前。用人法院有聘用制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有空缺控制数量时,可提出申请,从通过面试的人员中按序补聘人员,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批并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后补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对本公告内容不清楚的,可拨打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附件:玉林市法院2026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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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