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拓宽就业空间,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就业函〔2025〕2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5〕2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拟招聘6名教学助理、4名管理助理和2名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群体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四)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有关要求,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五)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10日至2008年6月10日期间出生),并符合以下人员范围之一:
1.2026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2024、2025年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其他地区或具体行业或某单位的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校未毕业大学生或2026年7月31日前无法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学生。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需求、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学助理6名,要求协助教师开展教学及实训辅助工作;管理助理4名,要求协助教学教辅行政部门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科研助理2名,要求协助从事科研项目相关辅助工作。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由服务系部(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确定,以签订合同为准。岗位需求详见附件《2026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确保招聘规范透明。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immpec.edu.cn)点击“2026年度招聘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科研助理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不得使用移动终端设备报名,避免出现报名操作失败等问题。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9:00至2026年6月18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应聘人员尽早完成报名。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材料上传: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数码彩照或PDF扫描件,扫描清晰、四角完整、字迹及公章可辨,否则审核不予通过):(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100KB以下,照片下方不得标注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2)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3)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已毕业人员需上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一致),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不得修改、扫描拍照);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毕业证明(证明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上传《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课程表及成绩单(均需中文翻译件)、应聘专业与国内高校对应专业课程匹配度说明。(4)档案存放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5.简历填写:应聘人员填写简历时,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完整填写所有学习经历,时间不得断开、空缺,未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中,学习经历注明起止年月、高校名称、院系、专业、获得学位。
6.专业认定:《岗位表》所要求专业类别或专业,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未纳入现行目录的,如实填写并配合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材料,供资格审查人员判断专业匹配度。
7.信息确认:应聘人员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再次核对,发现错误及时修改。报名序号是确认报名、下载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牢记。
8.诚信责任:应聘人员对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通讯畅通: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工作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17:30。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详见附件)。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2.本次笔试测试方向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时间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5.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6.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上另行公告。
3.复审材料: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学校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认真全面考察。
体检和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编外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可续聘一次,累计聘期不超过两年,具体期限可根据岗位需求及受聘人员意愿协商确定,试用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拟聘用人员须按应聘岗位要求按时签约并报到,逾期未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系部(部门)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及考核奖惩等工作,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另有就业岗位的,须提前一个月与学校协商终止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属于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待遇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参照学校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执行,研究生3100元/月,本科生及以下2800元/月,均为税前且含医保、社保的个人缴纳部分(企业养老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各相应条款执行。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八、咨询电话
(一)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7-5101087
(二)招聘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监督电话:0477-511557
(四)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公开招聘教学助理、管理助理、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