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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芦山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考核招聘2021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13 08:00

📄 公告原文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做好2025—202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芦山县考核招聘2021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及就业协议》规定的定向芦山县培养的2021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设岗单位、招聘专业及名额详见附件《芦山县2021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2026年6月13日上午8:00;

招聘地点:芦山县第二小学(樊敏路18号)。

四、招聘方式

2021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生持《面试通知单》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于规定时间到招聘地点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芦山县卫生健康局二楼205室。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由县卫生健康局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的,将不再进入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察不合格的,将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七、公示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芦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芦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6521513

芦山县卫生健康局:0835-6522129

附件:

芦山县2021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生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招聘专业招聘人数备注
芦山县乡镇卫生院(芦阳街道卫生院、龙门镇中心卫生院、太平镇中心卫生院)中医学3按面试成绩依次选岗
合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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