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自主聘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本次招聘政府自主聘员1人(此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按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工作安排,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热爱岗位,工作主动性、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5.其他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自主聘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2日-6月18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1.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办公室(清新区清新大道16号财政大厦二楼)。
2.需提交资料
(1)《2026年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公开招聘政府自主聘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5)本人近期1寸彩色照片(无底色要求,3张纸质版+电子版)。
(二)咨询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办公室:0763-5810104。
(三)资格审查
由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合格者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并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并告知补交材料(补交材料时间为半天),逾期不补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主要考核符合条件人员的政策理解、逻辑分析、语言精炼等能力。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内容。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成绩的公布方式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ingxin.gov.cn/)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由区审计局组织考察确定名次。考试综合成绩及名次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需自行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进行考察。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qingxin.gov.cn/qyqxstz/gkmlpt/index)及清新区审计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反映。
八、薪酬待遇和聘用
(一)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清新聘办〔2024〕2号)、《关于聘员年度考核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清新聘办〔2024〕5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由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若能继续胜任工作,且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正式录用后,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考核,如值班、驻村、部门调整等。
九、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的时间地点、拟聘用人员、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清远市清新区审计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在该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审计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局的公开招聘。
(四)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报名,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代报的,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前来报名。
(五)本次招聘由清新区审计局组织实施及相关招聘信息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