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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公安局关于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15 09:00 ~ 2026/06/22 17:00

✏️

笔试时间

2026/06/23

📄 公告原文

根据当前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男性,均为留置看护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保定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公司按照博野县公安局招聘方案进行招聘。

二、条件方式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90年6月13日至2008年6月12日之间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保定市户籍(不含定州、雄安三县)。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持有B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优先聘用人员;

6.身体健康、形象良好、体态端正。身高要求在170CM以上,体重指数(BMI)不得小于17.3或大于27.3(计算公式为:体重(千克)÷身高(厘米)÷身高(厘米)×10000)。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矫正视力在4.8以上;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9.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上述“之前”“之后”“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党籍、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11.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处罚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回避规定

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被招聘到该人民警察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报考者在报名时须列明存在上述关系的人民警察相关情况,并对真实性作出承诺。

三、招聘程序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综合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招录。

(一)报名

1.地点:保定市博野县公安局(博野县东墟镇工业园区)。

2.时间:2026年6月15日至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3.咨询电话:0312-8327557

4.须知: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红底照片6张,本人及三代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考察表,报名考务费200元。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资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5.报名现场将当场测试身高、体重、视力及色盲色弱,检查体表纹身,任一项目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时间暂定于2026年6月23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体能测试。在参加体能测试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或测试中受伤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3"1≦13"4

1000米跑≦4'25"≦4'35"

纵跳摸高≧265厘米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6月23日下午,地点另行通知。考试以《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为主要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3.面试:笔试完成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评委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

4.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末位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综合考察程序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

(三)体检

统一安排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人民警察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四)综合考察

1.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标准,依据《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及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

2.根据考察及档案审查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成绩将以《通知》方式在“博野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及时,以免影响考试。

四、待遇

统一签订劳务合同,实习期6个月,实习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工资待遇根据政策纳入财政保障发放。签订合同后按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相关说明

1.报考者应完整准确提交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招录过程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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