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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城市更新办公室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22 08:30 ~ 2026/06/26 18:00

📄 公告原文

为充实城市更新工作队伍力量,保障辖区城市更新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流程规范开展,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符合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5)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当日(即2026年6月12日)。如对40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方式为:包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41岁的人员。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岗位:

1.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涉霸、涉“黄赌毒”、醉驾等问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查的;

5.曾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6.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7.损害群众利益,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

8.本人曾违法上访,或鼓动、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9.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二、公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名额为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有序开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本次招聘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考核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核招聘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线上报名、邮寄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3.报名地点: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02室(内江市市中区江宁街西段206号),联系电话:0832-2025215)

4.报名材料:应聘者需现场提交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核查。其中,个人简历参照附件2。

5.报名要求:应聘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直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考核,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岗位认知、专业能力、应急应变、仪容仪表及综合素养,全面考核人员与岗位的适配度。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单位按规定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全面政审考察,重点核查个人政治面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情况、个人征信记录、违法违纪前科、工作作风等情况。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结合考核、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收到的异议线索,由招聘工作组专项核查,查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待遇、聘用期限、考核管理及双方权利义务。本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九、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临时聘用人员薪酬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薪酬标准执行,薪酬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具体薪酬待遇、福利细则以聘用合同约定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名单、补充通知等信息均以官方通知及公示内容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疏忽遗漏导致错过考核、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所有应聘者须保证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全程严禁弄虚作假、作弊违规,一经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记入失信记录。

3.本次招聘工作由内江市市中区住建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4.本招聘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个人简历(模版)

内江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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