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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17 08:00 ~ 2026/06/24 17:30

📄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同意,怀远县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怀远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怀远县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服从性好,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经历等条件;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表中年龄“3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6月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存在违规不在岗情形的;

5.试用期未满、服务期未满、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及调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6月24日

(工作日8:0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中共怀远县委统战部105室(怀远县人民政府一楼)

3.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从怀远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怀远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打印一份,贴上照片(另外提供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上交报名处。考生需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意见”栏内签字。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现场核查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3)报考人员为副科级或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及以上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需经有关部门同意。

(4)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4.资格审查:县委统战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以及实际面试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须达到2:1的比例,未达到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取消其资格或者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

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官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三)考察

考察由县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实施。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拟选调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查阅人事档案,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办理手续

1.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或未在选调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资格。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办理调动手续后,与选调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选调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人事管理制度,根据“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聘用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选调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统战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2-8212256(县委统战部)

0552-885802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2-8212178

本次公开选调面试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特此公告。

中共怀远县委统战部

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3日

附件:

怀远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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