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江西省欧潭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招聘4名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录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能、从业经历和身体条件(按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从业经历的获取时间截至2026年7月1日,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1日;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主要家庭成员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6.因任职回避等其他原因不宜在本院工作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聘用制司法技术辅助岗2名(工作强度大,需经常出差,较适合男性)、聘用制行政辅助岗2名。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
2.年龄在22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即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4.服从安排,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过硬身体素质,能够接受常态化外勤出差和值班备勤工作,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法院工作经历、退伍军人及警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6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赣职网,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s://www.ganhrs.com/recruitmentColumn(赣职网招考专栏)。
3.网上报名步骤
(1)网上注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首次使用平台进行报考的人员需要注册个人通行账号,报考人员需牢记自己的通行账号,通行账号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的标识。
(2)网上报名。登录报名平台后,进入招考专栏,选择“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6年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的公告”报名专题,点击招聘岗位,选择所需报名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和《报考承诺书》(附件1),其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为必填项,完整填写从高等院校至报名时的所有教育经历及工作经历(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填“无”或填写实习经历)。填报信息必须完整真实,不得遗漏主要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兄弟姐妹、县处级及以上近亲属),并扫描上传本人以下相关资料:
①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正面证件照;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③毕业证书;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在2026年8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法院政治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不再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3)注意事项:
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
②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环节前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所有考生必须完成对应环节资格复审且审核通过,方可进入笔试、面试考试程序。
(1)由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承诺书等材料和其他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隐瞒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报名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第三方招聘机构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进行线上初审。招聘机构在资格初审期限内,通过招聘系统将把资格初审情况反馈给考生。
(3)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业经历证明材料、报考承诺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审核时,下列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任职要求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考试程序。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赣职网(个人管理中心--我的招考--我的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考核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单项或多项选择题,涉及政治理论、常识、业务知识等)和写作,根据岗位相应调整。
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不得替考、舞弊,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低于1:3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考核内容为言行举止、语言表达、仪容仪表、专业基础知识等方面的表现。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3.计分方法
考生个人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占比5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果个人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分高者确定人选。
请考生及时关注“赣职网”公众号消息,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地点安排以公众号公告为准。
五、体检、考察和递补
1.根据个人总成绩高低、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用人实际需要按个人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本人与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是否有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的执行案件等情况。
4.体检、考察、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法院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薪酬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法院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法院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全额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且合格后工资全额发放。
2.薪酬待遇参照《赣州经开区特殊岗位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工资标准及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确定;奖励性工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单位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相关保险费用按规定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扣除。经批准因公出差的,参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用。法院机关不提供住宿,可在单位食堂用餐。
八、成果再利用规则
1.本次考试总成绩在法院下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前有效,最长不超过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
2.成绩有效期内,如果出现了本次招聘人员的岗位空缺,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空缺人数,在已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要求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依程序公示、聘用。
九、联系方式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71号
邮编:341000
电话:0797-7307702、0797-8371083(报名咨询)
电子邮箱:gzjkqfyzp@163.com
附件:
1.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5日